企业刻章需进行备案,可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。网上办理需登录相关刻章平台,按提示操作;窗口办理可前往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 3 楼公安窗口,地址是东风中路 448 号成悦大厦 3 楼,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9:00-12:00,下午 1:00-5:00。办理时需提交法人身份证、经办人身份证、授权书、刻章说明、依法批准设立或登记该机构的证件或文件、营业执照等材料。
印章被盗用或伪造:未妥善保管的印章可能被他人盗用,用于签署虚假合同、借款等,造成经济损失;此外,不法分子可能伪造印章进行诈骗,而原印章所有人可能因难以举证而陷入纠纷。
信息泄露风险:若刻章时向非正规机构提供过多企业或个人信息,可能导致信息被泄露,用于非法用途(如伪造证件、洗钱等)。
明确印章用途,避免滥用
企业应根据实际需求刻制印章(如公章、财务章、合同章、发票章、法人章等),不同印章用途不同,不可混用(如财务章不能替代公章用于对外签约)。
个人印章避免随意借给他人使用,尤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名章、合同章等。
是否提供备案回执与凭证
刻章完成后,正规机构会出具备案回执(由公安机关统一格式),证明印章已登记备案。企业需妥善保管此回执,后续办理银行开户、税务登记等可能需要。
同时要求提供刻章发票或收据,作为消费凭证,避免后续出现纠纷时无据可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