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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南沙区刻章的地方,电话快速预约刻章吧

价格:面议 2025-08-20 05:30:01 9次浏览

严格使用审批,留存使用痕迹 建立用印审批制度:任何使用合同章的行为,必须经过规范的审批流程。例如: 由业务部门提交《用印申请单》,注明合同名称、签约方、用印页数、用印原因等信息;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、法务部门(或合规部门)对合同内容合规性审核后,报企业负责人(或授权人)审批; 审批通过后,保管人方可盖章,严禁 “先盖章后审批” 或 “无审批盖章”。 全程记录留痕: 用印时,保管人需核对合同内容与审批单信息是否一致,确认无误后在指定位置盖章; 建立《合同章使用登记台账》,详细记录每次用印的日期、合同名称、签约方、用印数量、审批人、经办人、保管人等信息,必要时留存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存档; 盖章过程可通过监控录像记录(如在保管地点安装摄像头),便于后续追溯。

规范保管流程,限制接触范围 专人专管:指定责任心强、岗位稳定的专人(如行政主管、法务专员等)负责合同章的日常保管,明确保管人的职责与责任,避免多人接触或随意交接。 物理防护:将合同章存放在带锁的保险柜或专用抽屉中,钥匙 / 密码由保管人单独持有,非工作时间严禁随意放置。如需临时交接,需通过书面登记(如《印章交接记录表》)明确交接人、接收人、时间及用途,避免 “无记录流转”。 禁止带出:原则上合同章不得带出企业办公场所,确因特殊情况(如异地签约)需带出的,需经企业负责人书面审批,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,并全程监督使用,返回后立即归还并登记使用情况。

准备材料: 企业、个体工商户: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(验原件),法人(负责人)、经办人的身份证件(中国内地居民二代身份证等,如法人本人申办,无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),刻章申请书或委托书(由法人签名)。若刻制合同专用章,还需提供开户许可证。 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:需提供省、市(区)编制委员会、政府文件、批文或本部门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有关文件、有效凭证,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,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(非单位负责人办理业务时提供)。

提交申请与审核:向刻章单位提交相关材料,并填写刻章申请表格,详细写明法人章的相关信息。刻章单位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,确保申请人身份及申请事项合法合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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