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费构成与定价规则
费用类型 具体内容 定价规则 医保情况
上门服务费 交通、人力、时间成本 公立基层常 50-200 元 / 次・人;私立 / 第三方多 100-300 元 / 次,夜间 / 节假日上浮 30%- 多为自费,少数地区基层项目可按政策报销
医疗服务费 诊查、、护理等 按当地医疗服务价格目录,同项目同价 符合条件的可按住院 / 门诊比例报销
耗材药品费 输液器、敷料、药品等 按实际使用收费 医保目录内药品耗材可按比例报销
特殊附加费 夜间急诊、远程会诊等 协商定价或按机构标准加收 通常自费
合规与优化要点
禁止 “上门 + 某服务” 重复立项,统一为 “医疗服务 + 上门服务费”。
家庭医生签约、长护险覆盖项目不得重复收取上门费。
价格公示与票据规范,保留病历与收费凭证以便报销。
动态调整机制,平衡成本与群众负担
上门基础成本(核心、复杂)
这是 “上门” 区别于 “门诊” 的关键成本,主要由以下 4 部分构成:
1. 人力时间成本(主要)
核算逻辑:
人力成本 = 医师 / 护士单位时间成本 × 总耗时
总耗时 = 上门往返时间 + 现场服务时间 + 等待 / 准备时间
单位时间成本一般按:
医师:按职称(住院 / 主治 / 副高 / 正高)的平均时薪
护士:按护理级别时薪
夜间 / 节假日:上浮 30%–(行业惯例)
举例(简化):
主治医师时薪约 80–120 元
往返 40 分钟 + 服务 20 分钟 = 1 小时
人力成本 ≈ 80–120 元
管理与风险成本(机构 / 平台必算)
一般按总成本的 15%–30% 计提,包括:
平台 / 机构运营成本(系统、客服、调度)
医疗质量与质控成本
医疗责任保险
税费
坏账与取消率分摊
应急备用金与人员待命成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