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费构成与定价规则
费用类型 具体内容 定价规则 医保情况
上门服务费 交通、人力、时间成本 公立基层常 50-200 元 / 次・人;私立 / 第三方多 100-300 元 / 次,夜间 / 节假日上浮 30%- 多为自费,少数地区基层项目可按政策报销
医疗服务费 诊查、、护理等 按当地医疗服务价格目录,同项目同价 符合条件的可按住院 / 门诊比例报销
耗材药品费 输液器、敷料、药品等 按实际使用收费 医保目录内药品耗材可按比例报销
特殊附加费 夜间急诊、远程会诊等 协商定价或按机构标准加收 通常自费
定价主体与权限划分
机构类型 定价权限 价格管理 典型标准
公立基层(社区 / 乡镇卫生院) 政府指导价或备案制 医保局 + 卫健委联合制定,限价 50 元 / 次・人;社区 100-166 元 / 次
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市场调节价(自主定价 + 备案) 卫健委指导,医保局监督,按成本与供求定价 上门费 150-300 元 / 次,结合职称 / 距离加收
第三方平台 / 私立机构 完全市场调节价 自主定价,明码标价,接受市场监管 面诊 300-800 元 / 次,换药 / 拆线 159 元 / 次等
时间溢价成本
工作日 18:00–次日 8:00:夜间溢价
周六日、法定节假日:节假日溢价
紧急上门(30 分钟内):加急溢价
通常在基础成本上上浮 30%–。
4. 调度与空驶成本
平台 / 机构会把:
空驶
等待超时
临时取消
跨区域调度
这些成本按比例分摊到每单,一般占上门基础成本的 10%–20%。
药品与耗材成本(按实际使用)
核算逻辑:
药品 / 耗材成本 = 实际使用数量 × 采购价 + 仓储 / 损耗 / 冷链分摊
特点:
完全据实结算
医保目录内可按政策报销
上门服务中耗材损耗率略高于门诊(包装开启、一次性使用)